第壹,我國的各種農業園區,如觀光農業園、循環農業園、有機農業園等各種園區已經試驗示範成功,需要實現規模經營和獲得規模效益。第二,各項“高”字頭農業取得初步成功和經驗,如精品農業、數字農業、設施農業、轉基因農業、微生物農業等在我國很多地方已經取得初步成功,發揮規模效益。第三,各項改革取得顯著成果,實現規模經營和獲得規模效益。第四,現代化的經營手段。壹是農業機械化水平可以保證進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農業機械的需求。二是農業信息化的飛速發展。三是標準化的應用呼喚農地適度規模經營。四是水利化的應用呼喚農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土地規模經營使農民真正擺脫弱勢地位,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
要讓農民充分認識到實行農地規模經營的優越性,要使商品生產的程度提高,經營者有更高的積極性增加投入,將農民推向市場,提高農產品的市場轉化率,促進農民增收。
過去我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後,農村土地經營由公社化時期的集中連片、大規模的集體統壹生產經營方式,轉變為小規模、條塊分割的農戶分散生產經營方式。從1984年中央第三個1號文件就明確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要適度進行規模經營。並通過《中華人民***和國土地承包法》中對土地流轉的方式予以了肯定和規範。
近年來,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迅猛發展的另壹個重要原因是,小規模經營的農戶面對強大農產品收購加工市場主體,自身權益難以維護,只能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則維護權益,造成農產品市場誠信度、履約度過低,訂單農業多年來難以有效發展。種植業大戶或企業采取土地規模化租賃、自主生產經營方式,有效解決了農戶履約問題,實現了農戶與土地承租者雙贏的局面。
目前的土地規模化經營有哪些模式?
主要是租賃經營模式。農戶將土地經營權租賃給企業、單位和個人,用於發展開發性農業,業主壹次性或分期付給農戶壹定的租金。這種形式流轉的土地壹般是荒山、荒坡邊遠地,以及因外工打工或其他原因無人耕種的地,履行租賃合同或協議手續。
農民土地規模化租賃經營的主要做法是:種植業生產大戶或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村、社協調,與農戶直接形成土地租賃協議;租賃期具體期限***同商議,壹般最短壹年,租賃費依據不同地力,協商議定,如甘肅山丹縣目前最低為150元/畝、年,最高550元/畝、年;協議生效時,生產大戶或企業向農戶壹次性付清全部租賃費;收清租賃費後,農戶按協議將承包土地交付生產大戶或企業使用,但只能用於種植業,不得改變承包地的耕地性質;租賃期內,由生產大戶或企業按照“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開展土地的生產經營活動;租賃到期前,生產大戶或企業必須將土地恢復到租賃前的耕地質量狀態。
土地創新經營模式的出現,有力地推動了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和農民增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農戶與租賃者實現了雙贏。農戶主要通過三種方式獲得收益:1、通過租出土地,收取土地租賃費,直接實現了自行生產經營時的土地基本經濟收益;2、部分老人婦女被租賃者返聘,從事日常田間管理活動,租賃者支付工資,實現就地打工;3、節省了勞動力,外出打工人員在農忙時節不再需要回家種地收割,實際也穩定和增加了家庭經濟收入。二是實現了土地規模化經營。如甘肅省山丹縣截至目前,采取土地規模化租賃經營的土地已達6多萬畝;單產最大租賃面積達2萬畝,最小租賃面積也在100畝以上。三是在土地規模化租賃經營方式推動下,優勢產業的擴大,有效解決了農業產業化的生產原料供給問題。四是提高了農業機械化水平。為了適應土地規模化經營需求,很多地區租賃經營土地已全部實現了機械化作業。
實行規模經營的條件是否已經成熟,土地規模經營面臨的機遇?
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為我國實現土地規模經營和獲得規模效益創造了新機遇。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大量集聚,是農民貧困的原因之壹。調整生產關系是積極推廣規模經營的有利時機。壹是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使農業人口減少,降低了對農地的需求,為農地規模經營提供了可能;二是大量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為農地規模經營提供了可能的土地資源。三是農民增收來源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使得農地的重要性減弱。現在農民收入的構成中,來自非農產業的接近50%,工資性收入占1/3,工資性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達80%左右,非農產業和進城務工的收入已經成為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來源。
發展農業規模經營要靠種糧大戶來推動,而目前種糧大戶在土地規模經營中面臨哪些困難和機遇?
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湧現了壹批有文化、肯吃苦、懂技術、會經營的種養能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種糧大戶,以他們為核心,承包較多的流轉土地或農民入股,這種規模經營大多是搞糧油生產和水產養殖等傳統農業,通過規模集約經營,既提高了種養業的規模經濟效益,又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了條件,也是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徑。如江蘇省昆山市錦溪鎮虬澤村周惠明從1996年起,承包250畝村集體流轉土地辦起了家庭小農場,多年來不僅自己增收致富,每年凈收入10多萬元,而且為社會作出了較多貢獻。
種養糧大戶最大的困難是受到資金問題制約。盡管部分土地的規模經營提高了生產效益、增加了收入,但種糧大戶們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約,表現最明顯的就是資金問題。種糧大戶搞的都是規模化種植,投入大、資金占用多,他們最擔心的就是手頭缺錢,最希望的就是有資金上的扶持。此外,近來農資價格的不斷上漲也成了這些種植大戶的壹塊心病。
對農業規模經營的政策有哪些建議?
土地規模經營的最終目的是獲得規範效益,要發揮舉國體制優勢,開創規模經營的新局面。
我國要改變多年來形成的農戶分散經營向規模經營轉變,是壹項極其艱巨與復雜的綜合治理政策工程,如果再把分散集中的生產關系調整到適度規模經營,獲得最大規模效益的科學發展軌道,必須還要花費更大氣力或更大代價。
今後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兩個轉變為重點。建立城鄉聯動機制,改善服務,高度重視民生,尊重群眾的意願,抓好土地流轉的宏觀調控、監督監測和引導中介服務。壹是各級政府建立強有力的工作運作機制,經過三到五年的艱苦努力,必須改變分散經營的現狀,基本轉向適度規模,逐步獲得規模效益的現代農業發展軌道;二是加大調整政策、立法和宏觀調控力度,加快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的新機制,改變目前過於分散的補貼政策,集中物力、財力、人力向規模經營大戶或企業實行重補政策。積極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對流轉土地進行農業產業規模化、標準化、科學化經營開發;三是制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好土地流轉總量、結構和動態平衡,引導農民將耕地流向優質高效農業項目;四是建立流轉服務機構和平臺,為土地流轉提供信息、中介服務;五是強化耕地保護,依法查處巧立名目改變土地用途或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的坑農行為,加強基本農田建設,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請分析壹下農產品價格上漲和土規模經營的聯系。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運用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實行以價格低於價值的方式收購農副產品,對以價格高於價值的方式收購工業產品,所以農副農產品價格壹開始定價過低。隨著工業化的不斷深入,我國對農產品進行過多次調價,但是由於宏觀調控不當,多次出現過農產品壹漲價,工業品隨之漲價,農資、農機、農工近壹兩年價格猛漲。農資漲價更像坐了直升飛機!漲幅遠超過農產品漲幅,實際上造成了農民收益不能得到實惠,其結果農產品的價格在整個市場價值鏈中仍處於最低端。
長期以來,我國糧食產品、經濟作物等大宗農產品的價格偏低,農民種糧的比較效益低下,最後從土地產出率和農民得到的效益看,都是不利於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非常不利於規模經營。現在看來由於世界能源緊缺引發的世界糧價猛漲,將有可能直接沖擊到了我國的農副產品生產,在今後要適度地提高農產品的價格已經是在所難免,農產品價格上漲對增加農民收入是好事。據統計,2007年上半年,農產品價格上漲使農村居民人均增收217元,比不漲價增長11.5%,相當於中央財政補貼農民1600億元。但是在提高農產品價格上時候,國家要下大功夫調控其它工業品的漲價幅度在合理的範圍內,要避免和制止某些行業、某些商品哄擡物價。
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農業面臨著激烈的國際農產品競爭,而我國農產品生產成本高,國際競爭力低。我國農業以家庭為主的小規模、高成本的經營方式,已難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日益激烈的國際化競爭形勢,農村土地規模化、產業化,已成為我國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