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tn9.html許多(如果不是全部)奧地利經濟學家認為,央行體制下的部分準備金制度是造成經濟周期的罪魁禍首,而解決這壹問題的關鍵在於實施(或如他們所說的“恢復”)100%準備金制度。奧地利經濟學家支持100%準備金制度的另壹個原因是,他們認為部分準備金制度縱容了銀行用儲戶存款冒險的欲望,從而侵犯了儲戶的財產權(羅斯巴德《為什麽我們的錢變薄了》)。但是,如果銀行不用儲戶的錢去冒險,儲戶的利息從何而來?另壹方面,儲戶在銀行存款,意味著銀行與儲戶達成協議:銀行貸出儲戶的部分存款並支付利息,儲戶在享受利息的同時承擔風險。那麽儲戶的哪部分所有權被妳願意做的交易侵犯了呢?同時,什麽樣的機構有權力阻止這種自願交易?100%的準備金意味著銀行將保留儲戶的所有存款,不能將其中的任何部分用於發放貸款。所以儲戶不僅拿不到利息,還要支付壹定的保管費。在奧地利經濟學家設想的自由社會中,銀行必須強制執行(是的,是強制性的)100%的準備金制度,而現有的“存貸”銀行要麽自行解體,要麽被強行拆分為“存款銀行”和“貸款銀行”。“存款銀行”只能吸引存款,不能發放貸款,並為儲戶存錢並收取壹定的費用,而不是相反向用戶支付壹定的利息。在這種情況下,儲戶承受了即時消費的誘惑,向銀行支付了壹定的保管費,承擔了存款損失的風險(銀行違約、搶劫等。).如果儲戶在持續穩定的通縮環境下仍能確保“收支平衡”,就有理由容忍這種制度。然後,在非通貨緊縮的環境下,除了政府的暴力威脅,我想不出還有什麽理由來忍受這種痛苦。與“存款銀行”相對應的是“貸款銀行”。因為貸款銀行不能吸收儲戶的存款,更不用說用它們來發放貸款,貸款銀行只能用它們固有的資金——股東的投資——來發放貸款。因此,貸款銀行在獲得潛在利息收入的同時,承擔了貸款成為壞賬的風險。可以想見,這種情況下的貸款利息不會很低。從理論上講,貸款銀行的股東只能是持有大量現金的資本家,只有他們有大量現金可以放貸。但是,假設壹家貸款銀行進行“金融創新”,向全社會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募集資金。貸款銀行向投資者宣稱,妳可以花很少的錢購買公司的股票或債券,享受公司發展的紅利(同時承擔公司發展的風險)。如果這家放貸銀行足夠強大,足夠可靠,那麽苦於“存款銀行”的儲戶壹定會蜂擁而至。因為與定期存款相比,高流動性的股票或債券可以足夠快地轉換成現金。在人們逐利的趨勢下,100%的準備金制度實際上已經被擱置。而且除了政府對市場經濟無處不在的幹預和對私人契約的破壞之外,我找不到任何其他可以實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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