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在企查查APP上顯示:王思聰因為2021年1月11日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上海金融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77014336元。根據知情人士透露,王思聰並不是這起強制執行案的主要負責人,根據網上公布的材料上來看,王思聰是由於替人擔保而被卷入了這起案件,被連帶強制執行,並不是王思聰本人投資失敗,而導致被其法院強制執行,也不是由於王思聰的個人財務狀況出現問題。
根據網上公布的資料,可以看出王思聰此次成為被執行人和被限高都與其實控的熊貓直播運營主體,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有關。從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下達的限制消費令可以看出來,在2019年8月12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曹悅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在合同糾紛壹案中,王思聰被執行標的高達1.51億元。而該公司和王思聰之所以在11月9日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文限制消費,是由於該公司沒有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付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任務,也就是說他欠著別人1.5億沒有還。所以,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聰都被采取限制消費的措施。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的信息顯示,王思聰是在11月4日被列入執行人名單的,執行法院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151437841元,至於該事件的起因是由於王思聰創業失敗的熊貓直播,根據該限制消費令,可以顯示出來本次的立案執行申請人為曹悅。
從相關文書中我們可以看出來,曹悅是鬥魚的主播。被熊貓直播挖到該公司後,等於根據合約向曹悅索賠360萬,但是由於曹悅和熊貓直播的補充協議,這360萬應該由熊貓直播支付,而王思聰被執行標的高達1.51億元,可能是由於在熊貓直播融資過程中,它簽訂了個人連帶的擔保責任。而在另壹份裁判文書中顯示對於曹悅的違約金,熊貓互娛壹直沒有進行支付,因此曹悅向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王思聰作為熊貓互娛的法人被限制了高消費。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的行為就是強制執行。成為被執行人後,壹定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沒有能力履行,只需要配合執行,積極履行相關義務,也就不會遭遇罰款扣留以及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