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托收承付結算註意事項
(1)收藏。托收是指銷售單位(即收款單位)委托其銀行收款的行為。辦理托收時,必須有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經濟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托收承付結算的用途和“交割結算”的原則。所謂“交割結算”,是指收款方按照合同約定交割貨物並取得貨物的交割憑證後,才能向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手續。
收款金額起點為10 000元。轉賬有兩種方式:郵件和電報。電匯的速度比信匯快,匯款人可以根據緊急程度來選擇。
(2)承諾。承兌是指買方(即付款人)在承兌期限內向銀行承認付款的行為。驗收方式有兩種:驗收和檢驗驗收。
(3)驗收單是指付款人收到銀行轉來的承兌通知和有關憑證,並與合同核對無誤後,必須接受竹子貨款的結算方式。承兌檢驗單據的承兌期限為3天,從付款人銀行發出承兌通知的次日起算,遇節假日順延。
2.驗貨驗收是指付款人除驗貨單外,還必須等待所有貨物到達並驗收入庫後,才承諾支付貨款的結算方式。驗收的驗收周期為10天,從承運人發出發貨通知的次日起計算,如遇節假日順延。
付款人在檢驗或檢查時,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等與合同不符,可在承兌期內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的意見。拒絕付款應填寫“拒絕兌付理由”並送開戶銀行審核,辦理拒絕付款手續。需要註意的是,拒不還貸的貨物歸對方所有,壹定要妥善保管。如果付款人在承兌期限內未向開戶行提出異議,銀行將進行默認承兌,並在承兌期限到期後的第二天早上將款項從付款人賬戶轉入收款人賬戶。
承兌期限屆滿後,如果付款人在其銀行賬戶中沒有足夠的資金接受付款,不足部分將被視為延期付款。延期付款部分應按壹定比例支付給收款人。當付款人賬戶有錢時,付款人的銀行會把欠款和賠償金壹起轉給收款人。
托收承付結算的結算程序和賬務處理方法與委托收款結算基本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二、托收承付的結算條件
托收承付業務具有使用範圍小、監管嚴格、信用高的特點。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在辦理托收承付業務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人,必須是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的國營企業、供銷社、城鄉集體工業企業。
(二)托收承付結算資金必須是商品交易資金和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提供資金。
(3)收付雙方在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時,必須簽訂符合民法典規定的購銷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使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
(四)收款方在辦理托收承付結算時,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累計三次未向同壹付款人收款的,收款人銀行應當暫停收款人向付款人收款;付款人累計三次無理拒付的,委托人開戶銀行應暫停其對外托收。
(5)收款人辦理托收時,必須有貨物已經發運的證明(包括鐵路、航運、公路等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運單復印件、郵局的包裹收據)。
(六)無裝運單據,屬於下列情況的,可憑其他有關單據辦理托收:
1、內貿、外貿部門在系統內調撥商品,自備運輸工具發送或提貨,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商品和電、油、天然氣等必須用專用工具或線路、管道運輸,能由付款方證明貨物確實已收到(糧食部門憑提貨單和發貨明細表)。
2、鐵路部門的材料廠向鐵路系統供應專用設備時,可提供車輛編號和交貨日期出具的證明。
3.如果收款人承擔建造或檢修船舶、鍋爐和大型機器等。,由於生產周期長,合同規定按工程進度分期結算,可出具工程進度的竣工證書。
4.付款方采購的貨物轉移到收款方所在工廠加工匹配的,可以出示付款方和付款方負責加工匹配的書面證明。
5.如果合同約定由收款方暫時保管貨物,存款證明可以用來證明付款方委托保管貨物。
6、利用鐵路集裝箱或零擔車輛裝運貨物,由於鐵路部門只簽發壹份運單,可由持有貨運單據的單位出具證明。
7.外貿部門進口貨物,可以用國外寄來的單據和進口公司出具的結匯單來證明。
三。如何辦理托收承付的結算業務?
(壹)辦理銀行存款托收業務,辦理托收、承兌和結算。
托收承付結算業務與委托收款業務基本相同,但不同的是,托收承付結算業務必須有貨物已經發運的證明,即鐵路、航運、公路等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運單復印件和郵局的包裹收據。
收取和接受銀行存款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公司銷售部辦理業務後,開具壹式三聯增值稅發票提貨,辦理托運,並將發票及貨運單據交財務部審核;
2.財務部出納根據發票和貨運單據填寫收款憑證進行收款;
收款人按合同要求交付貨物後,應填制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簽發托收承付憑證時必須記載以下事項:應註明“委托收款”字樣;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和賬號;收款人名稱和賬號;付款人的銀行名稱;收款人銀行的名稱;附加到集合的文檔或相冊的數量;合同名稱和編號;委托日期;收款人簽名。
以上事項有壹項未記錄,銀行不予辦理。
收款人應將托收憑證連同貨物裝運憑證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結算的相關憑證和交易單據送交銀行。收款人銀行收到托收憑證及其附件後,應根據托收憑證記載的托收範圍、條件和要求進行審查,必要時還應檢查付款人簽訂的購銷合同。不符合要求或違反購銷合同進行交割的,不能辦理。經審查,銀行同意辦理,托收憑證第壹聯加蓋開戶銀行公章,交給收款人。其余的聯合付款按單位銀行通知的規定支付。
3.財務部會計根據收款憑證、發票、運單編制轉賬憑證和付款憑證;
4.會計審核人員審核並簽署上述轉賬憑證和付款憑證,然後將付款憑證交出納登記在存款日記賬中;
5.出納收到收款結算憑證第四聯收款通知,交會計編制收款憑證;
6.會計稽核人員審核上述收款憑證並簽字;
7.出納應根據審核後的收據登記存款日記賬。
(二)辦理托收承付結算的支付業務。
辦理托收承付結算業務的支付業務流程與辦理委托收款行的存款支付業務流程相同。
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托收承付工作流程如下:
1.財務部會計人員根據采購發票制作采購物資的轉賬憑證;
2.會計審核上述轉賬憑證並簽字;
3.出納收到收款、承兌、付款通知,財務部審核發票、合同、結算憑證,符合要求後按規定付款;
付款人的開戶銀行收到托收憑證及其附件後,應及時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應在承諾期內進行審核和檢查,並安排資金。付款人的付款方式可分為驗貨付款和驗貨付款兩種,由雙方協商選定,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檢驗單據付款的承兌期限為3天,從付款人銀行發出承兌通知的次日起計算(如遇法定節假日,承兌期限順延)。付款人在承兌期限內未向銀行拒付的,銀行視為承兌,在承兌期限後的次日上午銀行開始營業時(法定節假日順延),款項將主動從付款人賬戶支付,並按收款人指定的轉賬方式劃撥給收款人。驗貨付款受理期為10天,從運輸部向付款人發出發貨通知的次日起算。收付雙方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並在托收憑證上註明查驗和付款期限的,銀行應按其規定辦理。付款人收到交貨通知後,應立即向銀行提交交貨通知。如果付款人在銀行發出承兌通知後10天內未收到交貨通知,應通知銀行貨物在10天未到達。付款人在第10天未通知銀行的,視為銀行已經驗貨,在第10天期滿後第二天上午銀行開始營業時,將款項轉給收款人;第10天,付款人通知銀行貨物未到,但後來收到的發貨通知沒有及時送達銀行。銀行仍以10日到期的次日為轉賬日,並按超過的天數扣除逾期支付賠償金。
如以檢驗方式付款,收款人必須在收款憑證上加蓋“檢驗付款”字樣。托收憑證中未註明報驗付款的,在付款人提交合同證明其為報驗付款後,銀行可視為報驗付款。
不論支票付款,付款人可在承兌期間提前向銀行表示承兌,並通知銀行提前付款,銀行應立即劃款;付款人如因商品的價格、數量或金額發生變化,應作出更多的承諾,必須在承諾期內向銀行提出書面通知,銀行將隨當期收款將款項撥付給收款人。付款人不得從承諾付款中扣除任何其他付款或先前收取的付款。
逾期付款。付款人在承兌到期日銀行營業終了時沒有足夠資金支付的,不足部分為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處理。付款人開戶銀行根據逾期付款金額和逾期天數,按每日0.5 ‰的費率計算逾期付款賠償金。
3.財務人員審核托收承付憑證、運單和合同,根據托收承付憑證第五聯編制付款憑證。
4.會計審計員審核上述付款憑證並簽字。
5.出納根據審核後的付款憑證登記存款日記賬。
(3)托收、承兌、結算和拒付的處理。
承兌期間,付款人遇有下列情況,可以拒絕向銀行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
1.未簽訂購銷合同或購銷合同中未約定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
2.未經雙方事先同意,收款方提前交貨或付款方因延期交貨不再需要貨款。
3.未在合同規定的交貨地址交貨的款項。
4.貨物的寄售、寄售和賒銷款。
5.驗貨付款表明所列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已經到達,經檢驗與合同規定或交貨清單不符。
6.檢驗費,指發現貨物與合同或交貨單不符的金額。
7.貨款已付或計算有誤。
遇有上述情況,付款人不得拒絕向銀行付款。
法律客觀性:
簡介托收承付結算又稱“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收款方根據購銷合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據或驗貨後向銀行確認付款的壹種結算方式。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只適用於與異地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務支付的結算。商品寄售、代銷、賒銷的資金不得通過托收承付結算。這種結算方式最大的特點是嚴格限定了其適用範圍:結算起點《支付結算辦法》規定每筆托收承付結算起點為654.38+0萬元;新華書店系統中每筆金額的起點是1,000元。適用範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托收承付的適用範圍為:(1)使用這種結算方式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必須是國營企業或供銷社,以及經營良好並經開戶銀行批準的城鄉集體工業企業;(二)結算資金必須是商品交易和因商品交易產生的勞務供應資金。對委托代銷、代銷、賒銷的貨款,不得進行托收、承兌和結算。適用條件《支付結算辦法》規定,除上述兩個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三個前提條件:(1)收付雙方必須簽訂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購銷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采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2)托收時,收款人必須有貨物已經裝運的證明。(3)雙方的托收承付結算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根據《支付結算辦法》規定,收款人連續三次未向同壹付款人收款的,收款人銀行應當暫停收款人向付款人收款;付款人三次無理拒絕付款的,付款人銀行應暫停其對外托收。我們可以看到,這種方式的支付主體必須是適合這種支付方式的國有企業或供銷社、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另外,付款前,雙方要填寫托收承付付款合同才能順利進行,這裏大家要特別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