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購首套新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20%
7月25日,澎湃新聞從四川省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瀘州市實施階段性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按照新政,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購住房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購住房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對於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所購住房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所購住房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新政顯示,上述政策為階段性支持舉措,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在此之前,5月18日,“瀘州發布”消息,四川省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試行)》,(簡稱《措施》),提出包括優化土地出讓條件、調整落實稅收政策、滿足合理信貸需求、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等15條措施,進壹步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瀘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措施》提到,優化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貸不認房”;提高首套房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雙職工60萬元、單職工50萬元。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明確,對現役軍人、退役軍人、瀘州市農村戶籍人員、非瀘州市戶籍人員、畢業未滿五年的大學(包括專科和本科)畢業生,以及按國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範圍內購買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總額的2%給予壹次性購房補助。
四川樂山: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認貸不認房”最高貸50萬
(記者計思敏)5月1日,澎湃新聞從四川省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明確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自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只認貸不認房”的認定標準,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通知》顯示,為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要求,按照中央關於“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穩增長的政策措施,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將樂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部分政策進行調整。
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只認貸不認房”的認定標準方面,《通知》提到,既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又無尚未完清的住房商業貸款的,按首套房政策執行;有壹筆已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壹筆尚未完清的住房商業貸款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執行。貸款記錄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記載為準。
另外,《通知》指出,《樂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樂住公委〔2020〕1號)規定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倍數。
其中,“繳存時間系數”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及以下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7;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3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倍數”為20倍。
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方面,未現調整。按照《通知》,申請人及配偶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最終貸款金額以提交的貸款資料審批通過後的金額為準。
在職工租房提取標準方面,以家庭為單位,單身繳存職工可提取標準為10000元/年;已婚繳存職工可提取標準為15000元/年。
四川資陽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
4月11日,澎湃新聞從四川省資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資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於近日發布《關於調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提高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60萬元;職工家庭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40萬元;組織、人社部門統壹引進和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70萬元。
同時,《通知》提到降低首付比例。職工購買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現房),屬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購買再交易住房,屬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屬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另據《荊州日報》,為支持職工改善性住房需求,湖北荊州將購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從40%下降到30%;支持二手房交易,將購二手房貸款首付比例從40%下降到30%。
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指出,壹季度以來,多個城市出臺公積金政策都是為了落實中央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導向,因城施策。部分城市結合人口政策,強化對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支持,加大需求端力度調整,對潛在合理的剛需及改善需求釋放、平穩購房者置業預期。未來,或有更多城市跟進優化調整公積金政策,如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等,同時住房政策與人口政策結合亦是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