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確定購房意向後,經買賣雙方平等協商,由買方和開發商將正式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網上簽訂合同。
2.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並申報成功後,將打印正式(電子)合同。購房者與開發商履行簽約手續,根據付款方式確定打印份數(壹次性付款4份,按揭貸款5份)。
3.開發企業需在網上簽約後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與購房者的合同網簽上報後,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購房資料和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簽訂購房合同的註意事項:
如果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提交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買方也可以協商更改合同信息。壹旦提交,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買方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不可修改。
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解簽”,重新簽訂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24小時內取消網簽。
商品房簽約後三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約定變更核心內容以外的合同相關條款的,開發企業可以再次閱讀並修改打印的電子合同。
已備案3個工作日以上的,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買賣雙方協商壹致,向房地產交易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合同備案和合同變更。
另外,在簽訂合同內容時要註意合同內容:
壹、違約責任的約定
1,註明取得產權證的日期。
協議中寫明,未在規定日期取得房產證,視為“無法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單方違約”。對於這種“開發商單方面違約”,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返還業主支付的所有款項。
2、約定具體的房屋質量標準。
買方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進行檢查。如果驗房結果與開發商的質量標準有出入,他有權提交法院或相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當交付時交付的房屋未達到補充協議約定的標準時,業主有權拒絕收房,開發商將對業主進行補償。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仍未達到約定的交貨標準,采購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開發商因無法收房應支付違約金等損失。
二、明確置業顧問承諾、廣告描述和贈送面積。
置業顧問的承諾,廣告的描述,開發商贈送的面積都要寫進補充協議。需要將影響價格的廣告說明和樣板間中的具體品牌寫入補充協議。還需要在補充協議中詳細說明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包括具體位置、使用年限、裝修標準並註明使用權。
三。購房合同補充協議的註意事項
1,區分文字遊戲,以免開發者推卸責任。比如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的比例,但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不超過壹定比例,那麽過了壹定時間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了。
2.警惕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轉移風險。比如合同約定了延期交房,但在補充協議中,開發商約定遇到非正常困難不能按時交房不算違約。這個變態難度是什麽,很容易爭議。
3.註意優先效應,避免糾紛。仔細看補充協議的效力,防止開發商約定合同效力優先,那麽對購房者有利的補充協議就沒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