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邁倡議》達成的協議事項,相關國家分別向“***同外匯儲備基金”投入壹定金額的外匯儲備資金,當某個國家面臨外匯資金短缺困難時,其他國家可以幫助其緩解危機。 在“清邁倡議”框架下,“10+3”各國之間已簽訂16個貨幣互換雙邊協議,涉及800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今年2月23日,“東盟+3”特別財長會議決定將清邁倡議(CMI)***同儲備基金增至1200億美元,為預防金融危機的發生作出***同努力。這是相當於除了韓中日和新加坡等4國之外,其余9國外匯儲備總額壹半以上的額數,可見當某國面臨外匯資金短缺困難時,這筆基金將大為有助於緩解其危機情況。《清邁倡議》最終目的是建立亞洲版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就是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AM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