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保存期限壹般是5年。
以下是具體說明:
壹、納稅人/繳費人的憑證保存期限
1.壹般納稅人:五年。
2.小規模納稅人:三年。
3.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等繳費人:五年。
4.商業銀行:十年。
二、企業財務憑證的保存期限
1.永久: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年度財務報告;
2.25年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5年的: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4.3年的:月度、季度財務報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會計憑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移交清冊。財務憑證是按壹定格式編制的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書面證明。來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根據的書面證明。
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常用的憑證有發票、支票、合同和工時記錄等。預先編號制度下,所有作廢的憑證都必須妥善保存;
三、個人金融憑證的保存期限
1.銀行存折、定期存單、支票等:三十年。
2.外匯買賣憑證:五年。
四、產權證書的保存期限
1.不動產權證書:永久保存。
2.汽車、機動車所有權證書:保存期限與車輛使用壽命相同。
五、其他憑證的保存期限
1.勞動合同:兩年。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更新。
通過以上介紹,大家可以看出不同憑證的保存期限存在差異,需要我們了解清楚並妥善保管。同時,為了避免遺失或損壞,可以利用電子檔案的形式進行備份和保存。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在期限到達之前不要隨意銷毀憑證,以免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