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這兩個簽證的必備材料如下:
B-1簽證:B-1簽證簽發給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商務活動包括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客戶洽談業務。簽證持有人在美國逗留期間不得受雇。B1申請人應出示其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的相關文件,包括邀請方在美國發出的邀請函、表明訪美目的的文件以及申請人的個人信息,如結婚證、在職證明、銀行存款證明、工資單等。
B-2簽證:B-2簽證簽發給前往美國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醫療、探親訪友、參加會議等。簽證持有人在美國逗留期間不得受雇。申請人需要出示美國親友的邀請函,或者證明其參加過旅行團或會議的信函,證明申請人經濟能力或美國親友經濟能力的文件,或者證明申請人個人情況的文件,如結婚證、就業證、銀行存款證明、工資單等等。
學生簽證
(F-1,M-1簽證)
為了獲得在美國學習的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
他們唯壹的目的(不僅僅是主要的)是學習;
他們有能力,也有計劃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
在不從事未經授權的工作的前提下,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學費、生活費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壹切費用;
他們有不可分割的社會、經濟和其他因素,使他們在完成計劃的學業後離開美國。
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已經被有資格招收國際學生的院校無條件錄取。學校必須提供完整的I-20表格和錄取通知書。此外,申請人還應證明自己有能力順利完成學業,並提供壹些能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材料,如畢業證書、成績單(包括所學科目和成績)、托福成績單以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成績,如GRE、GMAT等。F1和M1的所有申請人必須出示其入學學校出具的有效I-20表格。
申請人必須證明在美國完成學業後有回國的計劃。他們可以從許多方面證明這壹點。例如,他們可以表明中國需要他們在美國學到的東西。通常國內名校的學生回國後都能找到好工作。
致F、M、J類學生簽證持有者或交換學者: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規定,F、M、J類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開學或項目開始前30天不得進入美國。F類和M類的開學日期以I-20表格上的日期為準。J級以DS-2019上的日期為準。請仔細安排好妳訪美的日程。
F、M和J類的重要旅行信息。
致F、M、J類學生簽證持有者或交換學者: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規定,F、M、J類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開學或項目開始前30天不得進入美國。F類和M類的開學日期以I-20表格上的日期為準。J級以DS-2019上的日期為準。請仔細安排好妳訪美的日程。
SEVIS
所有學生和交換學者簽證的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必須在SEVIS註冊。SEVIS指的是學生和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邀請單位(如學校)負責將您的信息輸入系統。有關SEVIS的問題,請直接聯系您的邀請機構。
交流訪問學者
(J-1簽證)
“J”交流訪問學者計劃旨在促進教育、藝術和科學領域的人們之間的知識和技術交流。參與者包括大學、中學和小學的學生;在公司、機構和辦公室參加在職培訓的人員;小學、中學和專業技術學校的教師;到高等學校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的教授,從事研究工作的學者;到醫療機構接受專業培訓的人員;以及以研究、培訓、展示專業知識或技能為目的的訪問學者。
“J”交換訪問者必須有足夠的學術準備和英語語言知識,以確保申請人將在接收教育機構或其他研究機構學習整個過程。如果申請人的英語水平不足以讓他完成整個學習。學院必須出具文件證明為他們安排了特殊培訓以提高他們的英語水平。
根據“J”交換訪問學者計劃,參加醫學專業本科學習和培養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特殊規定。其中包括:妳必須通過了外國醫學生的考試。證明妳有足夠的英語語言知識;妳必須在完成交換項目後回國生活兩年,並且妳必須計劃在美國停留期限到達後離開。以訪問學者身份赴美進行調查、會診、教學或研究而未行醫的醫生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必要材料:
完整的DS-156、DS-157和DS-158申請表。
在中信實業銀行繳納簽證申請費收據
有效的護照。護照的有效期必須比計劃在美國停留的時間至少長9個月。
兩張美國護照的近照。
“J”的申請人必須出示由美國贊助商或邀請機構簽發的完整的DS-2019表格。“Q”簽證的申請人需要I-797批準表格。“Q”交流訪問項目的參與者需要有壹份由美國國土安全部批準並由擔保人出具的非移民工作批準表I-129。當工作許可被批準後,國土安全部會通知I-797表格上的擔保人。應該指出的是,如果申請人不符合移民和國籍法的要求,即使他的工作許可已經獲得批準,也不能保證他獲得簽證。
證明有足夠的獎學金或個人資金支付其所有費用或對其費用進行其他安排。“足夠的資金”是指申請人在美期間既不會成為公眾的負擔,也不會通過未經批準的工作來支付費用。
其他要求:
申請人還應提供能說明其在美國停留期限到期後離開美國的材料。就是能證明妳在中國有妳不想放棄的密切的社會、經濟或其他聯系的相關文件,以此向提問的領事證明妳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會回國。
妳將在美國進行的研究項目的簡要描述。
致F、M、J類學生簽證持有者或交換學者: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規定,F、M、J類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開學或項目開始前30天不得進入美國。F類和M類的開學日期以I-20表格上的日期為準。J級以DS-2019上的日期為準。請仔細安排好妳訪美的日程。
F、M和J類的重要旅行信息。
致F、M、J類學生簽證持有者或交換學者: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規定,F、M、J類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開學或項目開始前30天不得進入美國。F類和M類的開學日期以I-20表格上的日期為準。J級以DS-2019上的日期為準。請仔細安排好妳訪美的日程。
SEVIS
所有學生和交換學者簽證的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必須在SEVIS註冊。SEVIS指的是學生和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邀請單位(如學校)負責將您的信息輸入系統。有關SEVIS的問題,請直接聯系您的邀請機構。
就業簽證
(H,L,O,P,Q)
申請工作簽證的說明
h,L,O,P和Q簽證發給在美國工作的申請人。所有這些簽證都要求有意雇用申請人的美國公司或其他機構首先獲得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批準,才能雇用外國雇員。如果獲得批準,雇傭公司將向申請人發放I-797表格,允許他申請簽證。
H簽證:H簽證發給在美國短期工作的申請人。
該批準必須得到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批準。如果申請人在中國申請美國的工作簽證,他必須等到領事館收到國土安全部的I-797批準表後才能申請簽證。
如果申請人在美國改變身份,他的批準信不需要從國土安全部寄到大使館,但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必須出示I-797表格原件。
建議所有申請人在面試時出示I-129表格的復印件。
L簽證:L簽證發給將要被派往美國分公司或相關公司工作的人。申請人必須在美國擔任經理級職位,或者具有專門知識,並且在申請簽證前的三年內為同壹雇主或公司工作過至少壹年。
L1和L2簽證兩種:壹次性入境,簽證有效期六個月,無需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對於有效期為兩年的多次入境簽證,需要額外支付$ 120的費用。如果想辦理多次往返簽證,請帶上足夠的費用。從2005年3月8日起,壹攬子L-1簽證的申請人必須為假調查額外支付500美元。應聘者可在面試時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美元或人民幣。
o、P、Q簽證:這些簽證是發給去美國表演、教學或參加文化交流活動的有特殊才能的表演者或專業人士的。
配偶子女訪問簽證
(女二級,女二級,女壹級,男四級)
要獲得短期訪問妳在美國的配偶或父母的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是F-1、J-1、M-1、H-1、H-2或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並且他想進入美國與上述簽證持有者團聚。
申請非移民簽證的說明:
F-2簽證:發給留學生的配偶和子女(F-1簽證持有者)。
J-2簽證:發給訪問學者的配偶和子女(J-1簽證持有者)。
M-2簽證:發給就讀於專業或其他認可的非學術機構的留學生(M-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
H-4簽證:發給在美國短期工作人員(H-1或H-2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
L-2簽證:發給跨國公司經理(L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請人必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與美國簽證持有人的關系。比如:結婚證原件,出生證明,照片等等。
在中信實業銀行繳納簽證申請費收據。
提供在美國的家庭狀況證明。比如去美國時的護照和簽證復印件,申請學生簽證的相關I-20表格,交換學者簽證的DS-2019表格或者短期工作簽證的I-797表格。
證明申請人或其在美國的主要簽證持有人有足夠的資金,使其不會成為公眾的負擔。或者不會在美國尋求非法就業。
藝術家及其技術助理申請美國簽證須知
擬在美國進行現場演出和制作音像制品(電影和錄像制品)的外國文學藝術工作者及其技術助手,在申請簽證前應獲得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批準。申請批準的程序比較復雜,所以美國領事館建議文藝節目的美國組織者、資助者和制作人請壹位為藝術家申請過批準的專業律師為這些文藝工作者申請批準。根據不同的情況,應用分為以下幾類:H、L、O、P、q。
註:很多美國和中國的主辦方認為,如果主辦方是非盈利組織,現場演出沒有售票,演員沒有報酬,就不需要審批。這是不對的。未經批準在美國演出的外國文藝工作者只有以下三類:
持B類簽證的業余演員不需要審批。他們可以在美國自由表演。這類演員壹般都有與自己興趣愛好無關的主要工作、職業或學習,除了差旅費,他們無權獲得任何其他報酬。請註意,未成年演員必須視為職業演員,尤其是那些主要資金來源為演出收入的全日制學生。
文化宣傳演出:演出經費全部由外國中央政府承擔,演出目的是向觀眾介紹該國文化。這種表演不需要批準。由於此類演職人員持有B類簽證,不得從美國獲得任何報酬,美國贊助商、贊助人或組織者不得幹預制作或出售門票。所有費用必須由派遣國中央政府承擔。如果美國參與項目制作,需要向美國移民歸化局申請批準。
在美國公民和美國永久居民經營的錄音室錄制音樂的外國音樂家可以持有B類簽證,無需批準。
新聞和廣播媒體經營者的美國簽證類型
美國發給新聞和廣播媒體的非移民簽證,根據訪美目的不同而不同。
報紙、雜誌、電視和廣播行業及其他媒體機構的工作人員,如以現場報道事實為目的前往美國,應簽發I(媒體代表)簽證。他們不需要審批,但需要提供媒體工作資質證明。
去美國參加藝術節目制作的媒體代表,在申請簽證之前,應該有國土安全部的批準。根據不同情況,壹般是H類或P類追認,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O類、L類和Q類追認。電視、廣播和電影制作公司最好從律師事務所找到壹位具有媒體經驗的專家律師,他可以為當前的制作項目提供專門的建議。
出席會議、買賣媒體設備或購買轉播權的媒體代表壹般被認為是普通商務訪客,可以持有B類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