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需預留賬戶號碼,蓋銀行和企業公章,銀行雙人簽章);還要境外機構的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明文件。
2、境外機構的法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護照等)。
3、境外機構與境內關聯方發生的協議合同(可以是已發生的外匯貿易合同、服務合同、收益分配劃轉協議等)。
4、境外機構的公司章程中英文版及中英文壹致證明書。
5、法人證明書(如董事會決議書,董事會授權)。
6、境外企業機構賦碼證書。
1.離岸賬戶在金融學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國家以外開設賬戶的銀行。相反,位於存款人所居住國內的銀行則稱為在岸銀行或境內銀行。 離岸帳戶優點有:資金調撥自由:客戶的離岸賬戶即等同於在境外銀行開立的賬戶,可以從離岸賬戶上自由調撥資金,不受國內外匯管制。 存款利率、品種不受限制:存款利率、品種不受境內監管限制,比境外銀行同類存款利率優惠、存取靈活。特別是大額存款,可根據客戶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訂做,靈活方便。 免征存款利息稅:中國政府對離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稅。離岸存款實際凈收益更為可觀。
2.提高境內外資金綜合運營效率:可充分利用銀行既可提供在岸業務同時具備境外銀行業務功能的全方位服務特點,降低資金綜合成本,加快境內外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境內操控,境外運作。
3.海外公司/賬戶的最常見的用途主要是: 外匯往來 :註冊海外公司可以開立境外賬戶及國內離岸外匯賬戶。可方便外匯往來、避免外匯損失,在資金方面不會受制於進出口代理公司;進口時,有時國內外匯存儲比例不夠,需購匯。若出口通過海外公司收匯,便會有壹定外匯保存比例,也就可解決壹部分購匯的問題;國內有外匯管制,將壹部分資金留存於境外,對於將來投資項目或資金調動將有非常多的便利。因為境外的資金無外匯管制,可自由的劃款至國內、外的個人或公司外匯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