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內個人每年憑身份證購匯上限是5萬美元,向境外匯款上限是“每天5萬美元”。
(2) 匯款人在匯款時候所寫的匯款用途不可虛構,要準確。
(3)收款人不可為金融公司,比如投資公司、證券公司、黃金交易所、期貨交易所、保險公司等。
(4)境外匯款時所填的匯款人和地址,必須詳細準確。
2、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
二、個人匯款到國外需要什麽流程
1、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銀行辦理;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壹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2、因為個人自費出國學習、境外就醫、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藥品和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居民個人在境外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這五種原因而發生的現鈔賬戶存款匯出境外,金額有所放寬:
(1)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由銀行審核客戶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後直接按有關規定辦理;
(2)壹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
(3)壹次性匯出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