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呼入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並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
3、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5、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