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舊中國長期采用銀本位制,1933年4月“廢兩改元”以前,實際上是銀兩與銀元並用。“廢兩改元”後,雖然貨幣得到統壹,但國民黨政府財政經濟上的困難並未得到解決,英美兩國為控制舊中國的貨幣權,又展開了激烈的爭奪。
兌換制度
1. 這次貨幣改革使中國貨幣徹底與白銀脫鉤。但當時中國政府缺少足夠的黃金或白銀來確定法幣的含金量,於是政府計劃集中國庫和民間的白銀和黃金,在紐約和倫敦市場出售換得外匯作為保證法幣發行的準備金,以外匯作為確定法幣價值的基點。11月5日,中央銀行公布法幣對英鎊比價:1法幣=1先令2.5便士(根據1930-1934年外匯匯價的平均數確定)。從這壹天開始,外匯匯率逐日公布,而上述三家銀行則承擔穩定市場匯率的責任。這壹規定實際上標誌著國民政府加入了英鎊集團,中國經濟和英國經濟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
2. 美國政府對中國加入英鎊集團大為不滿。在國民政府推行法幣改革以前,美國曾以收購中國1億盎司白銀為條件,要求法幣與美元之間確立固定匯率,但國民政府沒有接受。於是同年12月9日,美國停止在倫敦市場收購白銀,國際市場白銀價格隨之下跌,這樣國民政府若按市價出售白銀,中國將蒙受巨大損失。通過出售白銀換取法幣準備金的單邊計劃受挫。
3.根據協定,美國政府以每盎司50美分的價格從中國收購白銀5000萬盎司;法幣和美元掛鉤,100法幣=30美元;為使英、美兩國貨幣匯率漲落不超過幅度限額,防止出現三角套利,中國擴大外匯買賣差價幅度。該協定使國民政府在貨幣改革上重新獲得了美國的支持,維持了法幣對外價值的穩定
4. 國民政府雖然確立了與英鎊和美元的固定比價關系,但是法幣並非釘住英鎊和美元不變。事實上,國民政府實施的是可調整的匯率制度。法幣政策實施以後,法幣對外價值通過釘住英鎊和美元得以實現。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無限制買賣外匯,賣出價14.625便士,買入價14.375便士。1936年9月,國民政府根據需要擴大了匯率買賣差價,賣出價14.75便士,買入價 14.25便士,仍由上述三銀行無限供應外匯以保持匯價穩定。隨後,法幣對外價值逐漸下滑。抗日戰爭爆發後,為減少外匯需要,防止資金逃避,國民政府實施安定金融辦法,限制存戶提存。期間,法幣對外比價逐漸下調。1938年3月,為防止偽組織以偽幣兌換法幣,套取外匯,又實施購買外匯請核辦法,開始戰爭期間的外匯管理。
5. 在主幣連續改革的基礎上,國民政府也統壹了輔幣的標準,並於1936年1月11日公布了輔幣條例,完成了本輪改革的最後壹步。至此國民政府的貨幣現代化改革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