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偵查中,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判斷。
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暫時解除羈押,並命令其隨叫隨到的壹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通常被認為是壹種人道主義關懷,旨在保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因長期羈押而受到身心傷害。
在案件偵查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2.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羈押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真正安全的住所,能夠保證隨叫隨到的。
4.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取保候審有利於案件的偵查或者審判。
需要註意的是,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案件終結或者無罪釋放,而是壹種暫時解除羈押的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需遵守相關規定,如隨叫隨到、不得離開指定區域等。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可能會被撤銷取保候審,重新拘留。
綜上所述,在案件偵查中,可以適用取保候審,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仍需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