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現金進出境有限制,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以20000元為限,攜帶外幣現鈔不超過折合5000美元。
2,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匯發[2003]102號)規定:
A、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B、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 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C、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擴展資料:
出入境辦理簽證流程: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壹式1份, 如實填寫,按要求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遞交申請;
2、提交2張2寸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詳見關於照片的說明),其中1張由本人貼在申請表照片欄內,1張在提交申請時交給接待人員;
3、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4、個人出國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須費用證明,如存期已超過3個月的定期存款單(數額不 得低於4000美元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或50000 元人民幣);存款單存期不足3個月的,須同時提交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公安機關留存復印件;存款單與存款證明必須由市內五大銀行(中行、建行、工商行、農行、交通銀行)出具。
5、提交的各種申請材料復印件均為B5紙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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