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在評價期內存在以下情形的,市場競爭力不予加分,並將公司類別下調3 個級別;情節嚴重的,評為D 類:(1)股東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2) 超範圍經營;(3) 占用、挪用客戶資產;(4) 資產管理業務嚴重違規,引發重大風險或造成惡劣影響;(5) 風險管理子公司違法違規經營,引發重大風險或造成惡劣影響;(6) 參與或為期貨配資等非法期貨活動提供便利;(7) 惡意規避監管,包括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材料、不配合現場檢查或調查、隱藏違規事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