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汽、柴油價格漲跌幅度低於每噸50元時,相當於每升調價不到5分錢。為節約社會成本,零售價暫不調整,在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擴展數據
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原因
1,調價時間滯後,未能及時靈敏地反映市場變化。
目前國家確定的成品油銷售準價只有在國際市場三地加權平均價格變動超過壹定範圍時才進行調整,每次調整至少壹個月,有時幾個月。特別是國際市場的變化並不能完全反映國內市場,很難據此確定國內油價,不僅誤導生產,也影響銷售。
2、機械整合,扭曲了市場的正常需求。
1)定價水平波動,每次200元調整噸油價格的情況屢見不鮮,導致價格漲幅過高,達不到實際價格,設定的價格也沒用;要麽降價太低,達不到促進生產的目的;要麽是價格調整滯後,調整後的價格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了變化,使得國家指導價起不到指導作用。
2)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費結構、習慣、季節變化與國內市場不同,國內市場需求情況也不同。根據國際市場油價制定的國內價格與國內市場實際情況存在差異是不可避免的。
3.透明滯後的定價機制刺激投機,幹擾正常經營和市場秩序,異化政府定價,達不到穩定市場的目的,給經營者帶來不平等的市場機會。
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滯後於國際市場變化壹個月,為投機預留了較大空間,刺激了囤積等投機行為。
4.原油價格與成品油價格的不對稱,影響了成品油生產經營的正常安排。
原油根據國際油價變化每月1日調整,而成品油調價有壹個穩定的幅度。因此往往導致原油價格大幅上漲,成品油價格不提,原油價格降低,生產企業原油采購價格和成品油銷售價格不匹配,不利於產銷銜接。
百度百科-成品油定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