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亦稱“利息套匯”。
主要有兩種形式:
(1) 不拋補套利。即利用兩國資金市場的利率差異,把短期資金從低利率的市場調到高利率的市場投放,以獲取利差收益。
(2) 拋補套利。即套利者在把短期資金從甲地調到乙地套利的同時,利用遠期外匯交易避免匯率變動的風險。
套利活動會改變不同資金市場的供求關系,使各地短期資金的利率趨於壹致,使貨幣的近期匯率與遠期匯率的差價縮小,並使資金市場的利率差與外匯市場的匯率差價之間保持均衡,從而在客觀上加強了國際金融市場的壹體化。
套利定價對於壹個有N個資產,K種因素的市場,如果存在壹個證券組合,使得該證券組合對某個因素有著單位靈敏度,而對其他因素有著零靈敏度. 那麽該證券組合被稱為純因素證券組合.rf是無風險收益率,λ每單位靈敏度的某因素的預期收益溢價。
擴展資料:
套利定價理論假設:
1.投資者有相同的投資理念;
2.投資者是非滿足的,並且要效用最大化;
3.市場是完全的。
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不同的是,套利定價理論沒有以下假設:
1.單壹投資期;
2.不存在稅收;
3.投資者能以無風險利率自由借貸;
4.投資者以收益率的均值和方差為基礎選擇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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