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落戶新政
取消夫妻投靠的年齡限制。
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夫妻雙方在中心城區申請避難的,結婚年齡由10年調整為5年;申請在新城市或開發區避難的,取消結婚年齡限制,可在避難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放寬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齡條件。
子女隨父母投靠或隨父母遷入漢的,子女年齡由18周歲放寬至中專及以下文化程度20周歲及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22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的條件。
男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戶籍所在地無其他子女的,可以申請男女同居避難。
參考資料:
武漢市公安局戶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