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規定壹般可以理解為“壹退三賠”和“三賠”的金額均大於或等於500元。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為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同時,受害人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裏所說的“欺詐”是指經營者故意欺騙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