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預售商品房的,申請人應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24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二)購買現售商品房的,申請人應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三)購買二手房的,申請人應在辦妥房屋交易過戶手續,交納房屋契稅(以契稅發票所載明的時間為準)後的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四)建造住房的,其土地性質為國有的,申請人應在取得相應《不動產權證書》後的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土地性質為集體的,申請人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五)翻建或大修住房的,申請人應持有關部門批準,在完成房屋翻建或大修工程後的12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六)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應在辦理壹次性償還商業性貸款後30日內,提出貸款申請。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率處於85%以上高位運行並達到風險狀態時,停止該項業務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