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扶持政策:對特殊人才按照A類250萬元、B類1.8萬元、C類80萬元、D類30萬元的標準給予安置補助,分5年撥付。精英人才按照博士8萬元、碩士6萬元、本科生4萬元的標準給予安置補貼,分兩年撥付;對A類、B類特聘人才以及具有博士學位的精英人才,保障其事業編制,所需編制在園區教育系統整體編制中解決;對引進後給予事業編制的特殊人才,家庭成員為教師且教學業績突出的,可采取“壹事壹議”方式適當放寬年齡條件,招聘到園區教育系統擔任企業管理;享受人才落戶、子女入學、醫療、首套房優惠購房資格、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等人才綜合服務。
分層培養扶持政策:按照優秀人才30萬元、領軍人才20萬元、骨幹人才65438+萬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獎勵;享受人才落戶、子女入學、醫療、首套房優惠購房資格、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等人才綜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