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與公司債券、貸款和股票是同質的。但其本質特征(差異)主要在於:
第壹,私募股權(PE)不是壹種債基金融工具,類似於股票,與企業債券、貸款有本質區別。
其次,私募股權(PE)在融資方式上屬於私募,類似於貸款,與公司債、股票有本質區別。
第三,私募股權(PE)主要是投資尚未IPO的企業所產生的權益(首次公開發行);
第四,私募股權(PE)不能在股市自由交易;
第五,其他省略。從法律角度來說,私募股權(PE)並不能體現債權債務關系。它與債務有著本質的區別。
總之,私募股權是股權的壹種,既能發揮融資功能,又能代表投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