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至5%;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或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至3%;企業申請延期付款和降低比例實行承諾制。存款比例降至最低3%的政策執行期將於2022年6月65438+2月31結束。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的認定標準按照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分期規範並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遼住房建[2016]58號)執行,即企業連續虧損1年以上(含1年),職工月收入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第二,延長階段性扶持政策的實施期限。
(壹)企業申請緩繳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2022年3月至5438年6月+2022年2月的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企業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不能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逾期處理。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失去工作或收入明顯減少,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可以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經核實,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2月365,438+0期間的逾期還款不視為逾期,不作為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
第三,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額度。
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2月31日,職工家庭租房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由原來的14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
第四,簡化辦理環節,不斷提升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