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學校在辦理貸款時需要出具證明。建議聯系當地資助中心,確定學校是否需要出具證明。
學生貸款無需由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續貸,只需由壹方續貸即可。
申請續貸的學生應至少維護兩次CDB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在簽署紙質合同之前,必須在系統中至少維護該系統兩次。所謂的維護系統就是登錄CDB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裏面的各種功能,並知道每個階段需要做什麽。
擴展數據:
更新材料:
壹、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以及在省市高校開設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省市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已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前完成,通過預申請審查的學生須出具畢業中學或大學開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省市證明材料。
2.在外省市高校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外省市學生必須出具所在高校的貸款證明。
二、鑒定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使用軍人證或武警證作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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