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償還。
2.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4.如果出借人因名下無可執行財產而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擴展數據: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以虛假的經濟合同、證明文件或者以虛假的產權證明為擔保,以其他虛構的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導致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規定,騙取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