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有合法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和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及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有所購(大修)房屋總價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支付所購(大修)房屋的首付款;
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補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擔保人;
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抵押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實地看房:信貸員、中介、評估師、買賣雙方到申請抵押貸款的房屋進行實地看房;
產權驗證;產權人和* * *所有人(出售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核驗,辦理相關手續;
簽約:銀行認真核對核實客戶原始資料,認證所有簽約人的真實性,監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證原件及押金(具體金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銀行辦理賬戶;
填寫合同:銀行整理信息,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繳費義務:銀行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繳費;
產權過戶: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貸款人準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