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人申請並購貸款,應根據銀行《並購貸款盡職調查細則》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二)借款人為並購方專門子公司的,並購方需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購貸款用於受讓、認購股權或收購資產的,對應的股權或資產上應質押或抵押給我行,但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質或轉讓的除外。
(三)辦理並購貸款業務,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借款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向其發放貸款:
1. 相關並購交易已按規定獲得批準,並履行了必要的登記、公告等手續;
2. 並購方自籌資金已足額到位,並已按期支付;分期支付交易價款的,並購方自籌資金至少與並購貸款同比例先期支付;
3. 並購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
並購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 證書、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工商 變更登記、年度檢驗 、貸款卡、公司章程、財務報表
並購方子公司為借款人的還需提供子公司的基本資料
證明並購方投融資能力的有關材料,包括非債務性資金的籌資方案和出資證明、用款計 劃、還款資金 來源和還款計劃、還款保證措施及相關證明文件
並購雙方關於並購的內部審批文件
政府機構及監管部門關於並購交易的審批文 件
並購交易相關協議或文件
說明並購交易後目標企業預期經營情況的有關資料
保證擔保的,比照對並購方基本資料的要求提供保
擔保資料
保證擔保的,比照對並購方基本資料的要求提供保證人的基本資料;抵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價值評估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