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
2.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當年住房租賃費用。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流程如下: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租房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金額如下:
1.租住公租房的,按照當年實際發生的租金計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職工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900元,已婚職工夫婦月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1.800元。
綜上,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