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開通條件:
1、在公司開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證券賬戶指定在我司,深圳證券賬戶在我司登記;
2、客戶開戶資料齊備、賬戶規範、未被公司懷疑具有洗錢行為;
3、已辦理結算交易資金第三方存管;
4、證券賬戶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含信用賬戶的凈資產);
5、客戶信用記錄良好,無重大違約記錄;
6、不存在公司認定的影響客戶償債能力的情形;
7、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者從事貸款、私募證券投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個人借貸等業務的其他機構,或者前述機構發行的產品。符合壹定政策支持的創業投資近及其他滬深交易所認可的情形除外;
8、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