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調整為15.4%,也意味著很多借貸公司,他們想要賺錢非常的難。小貸款公司的利潤被壓縮,原來的商業模式也會改變。促使這些公司賺錢很難,出現倒閉的情況。那麽對於借款人來說,想要借錢肯定就相當的難。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重點是對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了?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規定,將民間借貸的利率降為15.4%。
民間借貸的利率降下來了,那麽就會導致很多的小額貸款公司還有壹些持有金融消費貸款公司他們的利潤空間也被大大的壓縮。利潤被大大的壓縮,會迫使這些行業退出金融市場,那麽想要借錢肯定就會難上加難。
這壹項國策看著確實挺好的,讓這些高利貸公司現在都不得不重新整治公司的規章制度。但是現在高利貸公司大部分他們都已經處於清退邊緣,想要在金融行業繼續生存下去已經很難。
沒有這些高利貸公司,還有小額貸款公司。這些借款人他們都會出現沒有地方借款的情況,造成信貸供給緊缺。而且在銀行貸款很多的流程又麻煩,所以,對於借款人來說,有好的壹面,也有不好的壹面。好的壹面就是他們以後借款的利率更低,不好的壹面就是他們想要借款可能會很麻煩。為了迎合市場的需求,估計還會出現壹些不合法的民間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