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移後支持計劃和年度項目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庫區、移民安置區和受移民影響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1.水利、交通、供電、通信和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項目;
3 .移民實用技術培訓、就業技能培訓(駕駛技能培訓除外);
4.移民可以直接受益的生產和發展項目;
5.移民項目規避風險、解決困難;
6 .與移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項目。
移民後期扶持項目應建立項目庫。項目庫的建立原則上主要依據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項目和美麗家園水庫移民三年行動計劃項目,並根據形勢發展需要、當年全省移民工作要點、移民安置特殊困難等因素及時進行動態調整。項目庫每年動態調整壹次,各地應於每年7月底前完成項目庫調整。只有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才能作為編制年度項目計劃的依據,當年無法安排的項目將結轉至下壹年度計劃。
倉儲物品的選擇應符合以下要求:
(壹)尊重移民意願,並經移民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
(2)直接受益的移民較多,經濟、社會、生態效益良好;
(三)嚴禁安排設立未經批準的項目、拆分項目、變相安排非移民村項目、對沒有直接補貼的村莊進行產業扶持、以各種名義建設樓堂館所、“建大型盆景基地”;
法律依據:應正確理解《財政部關於印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