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結婚,當時在東北當老師。我33歲結婚,因為經濟條件不好。對方也是年紀比較大的老師。為了結婚,父親婚前貸款4.5萬給我買了房。婚後我和妻子商量,父母60多歲了,父親有輕度腦血栓,母親有心臟病不能幹重活,還有壹個30歲的弟弟未婚。至於他們三個,我想替父母還10000或者5000元的債,但是我老婆堅決不同意,因為我們吵了壹年,傷了感情。今年7月,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對我好,就像我父母的爺爺因為癌癥去世壹樣。沒別的,就是上面的經濟方面的東西。法官說不可能離婚。學校領導,同事,法官都勸她撤訴,她就是不肯撤訴。我覺得因為這個傷了她壹年的感情。從各方面考慮,我堅決不肯離開,並且完全讓步,不再還債等等。但她還是不會撤訴。8月20號開學,判決還要等壹段時間。
朋友,基於我上個月最深刻的體驗,給妳壹些建議或忠告:
1,我還是愛我老婆的,但是如果她有壹點愛我,她會不會不考慮我的困境?所以當房子和愛情發生沖突的時候,請不要談愛情。對於某些女人來說,經濟基礎絕對高於愛情,這幾乎是常識。
2.在妳進入圍城之前,想清楚。如果妳有房子,但是錢不是妳自己的,妳有沒有能力讓妳的愛人以後壹直跟著妳,接受妳的現實,願意和妳分擔妳的痛苦和責任。
3.妳仍然可以愛上壹個值得妳愛的人。當然,妳現在可能很難接受,但這是我今天後悔的事情。
4,想辦法結婚,先生個孩子,也許有些事情會容易壹些,但是不要傷害孩子。
5.如果真的無法割舍感情,那就努力結婚,然後真心對老婆好。別急,真誠壹點,石頭就開了。
6.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