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妳買了房子,聲稱房子上設立的按揭貸款與妳無關。這個是無效的,因為壹旦他不能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會從抵押物(房子)上追回損失,壹般是拍賣房子,拿回銀行。(比如他欠銀行2萬,銀行拍賣65438+萬,銀行就把剩下的8萬還給他。)當然妳也可以幫他還錢,這樣房子就不拍賣了。因此,無論如何,妳的協議的效力是很弱的。
3.有優先抵押權的房屋可以買賣,但不能轉讓。妳的協議在妳們之間有效,但對銀行無效。
4.我的建議:如果妳真的喜歡房子,可以從買賣合同入手,像妳說的擬定壹份協議。好吧,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如何都要賠償損失。還有,妳可以不先付全部購房款,等他還完貸款,過戶後再付剩下的。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妳的權益將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