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澎湃新聞從安徽省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蕪湖市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為進壹步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對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進行調整。
《通知》顯示,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55萬元。
按照原來的政策,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
對於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此次《通知》明確,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從原來的25萬元調整為35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額度從原來的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
《通知》指出,享受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ABC類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暫不做調整,部分D層次人才可參照此政策執行。
此外,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首付比例、貸款計算標準、具體可貸款金額等其他政策暫不做調整。
按照《通知》,新規從2022年5月1日起執行,以購房網簽備案合同簽訂日期為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