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律師您好,我咨詢壹下,我老公用他的銀行卡給小三買房了,並且是貸款買的,但是他那張銀行卡綁定的是我的手機號,所以我現在收集了他的所有的還款短信,這些證據有用嗎?能證明他出軌嗎?我能以此離婚要求分割財產嗎?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壹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壹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壹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壹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