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來句就業創業的A-F類人才,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自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即具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50%。
二、適用範圍
申請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單位要求
句容市範圍內並按規定在句容市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單位。
2.人才要求
A-F類人才,須為2021年6月25日起,首次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首次在句容繳納社會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
三、貸款要求
1.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認定標準為“購置用於申請公積金貸款提高限額的自住商品住房前在我市範圍無不動產登記、有效的商品房網簽記錄和房貸記錄,明確為住房”;
2.所購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或二手住房《不動產權證》日期在2021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
3.申請貸款的住房須來句就業創業後購買,即購房網簽時間在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之後;
4.申請公積金貸款提高限額的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在我市範圍內;
5.公積金貸款限額為各借款人分別計算的貸款限額之和,每戶最高不超過75萬元。
四、辦理流程
1.人才認定:適用對象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等附件材料前往句容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專窗”申報人才資格憑證。
2.貸款申請:申請人提供人才資格憑證及公積金貸款材料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進行貸款申請,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委辦銀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