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逾期未還款,銀行催收,催收後未還款,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貸款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和貸款擔保人所有銀行賬戶內的存款,查封質押財產。判決作出後,將依法對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扣除存款、拍賣抵押物等。)來償還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全部訴訟費用,處分抵(質)押物時發生的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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