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從1951年到1957年,中蘇兩國政府又簽訂了10筆貸款協議,其中壹筆為無息,9筆為年息2%,償還期2年-10年。上述11筆貸款的總額為12.74億新盧布,折合人民幣53.68億元。其中,用於購買軍事裝備物資和支付蘇聯移交旅順、大連等軍事基地設施、物資的費用占76.1%,用於購買經濟建設設備物資的費用占23.9%。
在這幾年時間裏,我國接受蘇聯援助的項目***計400多個,其中包括鋼鐵聯合企業、有色冶煉企業、煤礦、電站等156項重點工程。在蘇聯及東歐國家的資金、技術、人才的支持下,我國建立了壹批為國家工業化所必需的基礎工業,為新中國建立比較齊全的工業和國民經濟體系打下了最初的基礎。
然而,隨著蘇聯大國沙文主義政策的露頭,中蘇關系逐漸緊張並惡化。1959年6月,蘇聯領導違反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停止對中國的貸款、技術和人才援助,中止和撕毀已經簽署的合同,同時撤走專家,提前逼債。中國政府和人民頂住壓力,同甘***苦,勒緊褲帶,於1964年將全部貸款提前還清,***計57.42億元人民幣,其中本金53.68億元,利息3.74億元。1968年底,國內公債也全部還清,從此,我國進入了壹個長達12年的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無債壹身輕”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