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方婚前付首付購買的房屋,很多男方不太願意在婚後與女方***同還貸,因為他們認為女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和她***同償還貸款,男方就虧了。實際上男方不會虧。我們今天就來聊壹聊這個問題。
根據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壹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購買,婚後使用夫妻***同財產還貸的房屋,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所有權歸支付首付款壹方所有。但雙方婚後***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壹方對另壹方進行補償。因此,雖然男方在離婚時,可能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對於婚後***同還貸所支付款項,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進行補償。而且,對於婚後雙方***同還貸款項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來進行補償。
所以,對於女方婚前付首付購買的房屋,婚後使用夫妻***同財產來***同還貸,對於男方來說不會存在損失,男方也不會吃虧。同理,在男方婚前付首付購買房屋,婚後要求使用夫妻***同財產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女方也不必對此排斥。因為將來如果雙方離婚,女方照樣可以要求男方補償女方***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話說回來,夫妻雙方之間應當同心同德,不應該各自心懷鬼胎。在結婚的時候不是想著如何將這段婚姻好好地維系,使兩人能夠白頭到老。而是總想著離婚時如何算計對方,這樣的夫妻想來也是夠可悲的。試想壹下,如果兩個人從壹開始就同床異夢,兩人的婚姻關系又如何能夠長久呢?所以,多壹分坦誠,少壹分算計,才是夫妻應有的相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