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高於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現行倍數為10倍;
三、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後的房屋總價款;
四、不得高於按房屋總價確定的貸款限額: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得高於已購住房總價的70%;購買二手房不得高於交易金額與納稅金額的低值的70%,房齡(指房屋竣工至申請貸款期間)超過10年的不得高於60%;購買安置房不得高於安置房總價的70%,不得高於實際購買時支付的補償款;建造住房,不高於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目前為每戶20萬元。抵押房屋的評估價值不得低於貸款額度的2倍;
5.貸款金額和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的總價款。
其他情況下的限制標準
1.貸款申請人配偶為駐軍現役軍官(士官)的,按照貸款申請人確定的貸款額度平等享受貸款額度;貸款申請人享受優惠政策的,按單人最高貸款額度同等享受;
2.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可享受擔保貸款。職工個人貸款額度不足654.38+0.5萬元時,按654.38+0.5萬元計算;
3.享受城市提質政策的職工家庭貸款額度按繳存人最高貸款限額上浮50%,存貸不掛鉤;
4.頂尖人才、高端人才貸款額度按雙存最高貸款限額的50%確定,存貸不掛鉤;
5.A類高級人才和基礎人才貸款額度按雙存最高貸款限額確定,存貸不掛鉤;
6.首批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的人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按個人支付最高貸款限額的50%確定,存貸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