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內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於正常支付狀態。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收入,有能力和意願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個人征信狀況良好,符合中央征信要求。借款人或配偶任何壹方的貸款或信用卡在近兩年內連續3期(含3期)以上逾期且累計6期(含6期)以上的,壹次性償還貸款,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且貸款或信用卡當前狀態為逾期的, 且在資金提取、貸款和貸後還款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以及通過其他方式確認的嚴重失信行為,原則上不予追究。
4.在本市城鎮有購買壹手住房的真實交易,手續齊全的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在正常還款中。
5.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6.有完整、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業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手續。
7.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擔保。
8.貸款申請人夫妻之間不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9、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