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需材料:
1.客戶的身份證;
2.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提供所購房產的具體信息(位置、小區名稱、樓號、房號等。);
4.委托書(暫住證是可以用的,那就把壹切準備好,總比當時回去拿好。總公證處幫助起草。如果銀行有特殊要求,客戶必須向公證處說明。)
二、公證費:大概200-300元的材料會因為地域差異略有不同,不過也就這樣了。
第三,母親的身份證是必須的。妳可能要拿戶口本。
最好詢問或致電當地公證處。
2.貸款買房是指買受人以房屋交易的建築物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購房款,然後買受人分期向銀行支付本息的貸款業務。也稱為抵押貸款。
3.抵押是指買受人向銀行填寫抵押貸款申請書,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根據法律文件必須提交的文件。經審查合格後,銀行承諾向買受人發放貸款,並根據買受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及銀行與買受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劃入賣方單位在銀行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