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看公積金賬戶的餘額,還清貸款後的餘額,初步計算還款差額,準備充分的現金。
2、然後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提前償還的申請資料、申請書。
3、找到所屬公司的會計負責人,填寫申請資料,按下公司的印鑒、頂級負責人和會計負責人的印鑒。
4、向住房公積金管理處提交資料,經工作人員審查通過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收到公積金提取通知書。
5、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發行的《提取公積金通知書》,向貸款銀行辦理償還手續。
辦理公積金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明:需要提供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2、戶口簿或居住證明:需要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明證明申請人在當地有合法居住身份;
3、工作證明:需要提供有關工作單位的證明,如聘用合同、工作證明等;
4、銀行卡:需要提供與公積金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以便存取公積金;
5、公積金申請表:需要填寫公積金申請表,包括個人信息、工作信息、公積金賬號等。
綜上所述,在辦理過程中,要仔細閱讀相關的政策和規定,確保自己符合要求並按要求進行申請和操作。同時,要確保公積金賬戶有足夠的余額用於還貸,避免因賬戶余額不足而影響還款進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