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積金貸款新政策為:為了規範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良好,家庭的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連續正常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半年或者半年以上;當前個人賬戶的狀態需要是正常的;停繳公積金超過了兩個月的,必須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所核定的標準連續正常地繳存半年或者是以上。貸款額度和年限: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壹次性辦理。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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