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壹項由國家規定的法定福利制度,旨在為職工提供住房資金支持。每年提取壹次公積金,意味著職工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每年申請壹次提取公積金的權益。這樣的規定有助於保障職工的住房權益,同時也有利於公積金的合理管理和使用。
如果想每年提取壹次公積金,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了解當地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和條件,確保自己符合提取要求。
2、準備相關材料,如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申請表等。
3、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單位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請。
4、等待審核結果,如果審核通過,公積金將會打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具體的提取頻率和條件可能會受到地區和政策的影響,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最好查閱當地的公積金管理條例或咨詢相關部門以獲取準確信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