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代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擔保人已婚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資料以及收入證明資料;
7、抵押物他項權證書;
8、銀行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貸款擔保人責任: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具不具備擔保能力,由各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考核。壹旦考核通過,擔保人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即債務人壹旦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擔保人來承擔債務。
貸款做擔保的風險:
1、如果貸款人不償還月供,擔保人是要擔負還款責任的。在做貸款擔保人之前,個人壹定要慎重考慮。擔保人壹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貸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作為妻子貸款的擔保人,即使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其依然有效。
2、貸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壹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貸款時,其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為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壹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