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納稅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在中國境內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住房的,首次住房貸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在貸款利息實際發生當年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房貸利息抵扣。
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其中壹方可以選擇扣除,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具體扣除方式。
對於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可以選擇婚後購買的1套住房,由買方按照100%的扣除標準扣除,或者由夫妻雙方按照50%的扣除標準扣除,且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具體扣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