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貸款主要是由我國覆蓋面最廣的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承辦的政策性貸款業務,在我國扶貧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扶貧貸款分兩種,發放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發放到龍頭企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這兩種貸款的額度並不壹致,但在平時生活中,壹般指發放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壹般專項扶貧貸款只能用於貧困戶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生產性方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指導確定。富裕人群、農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個人扶貧貸款額度壹般只有5萬元,貸款期限會控制在三年以內。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壹定能貸到5萬。在放貸前,金融機構也會對放貸人的資質進行評估,根據風險發放貸款。
我國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政策,但壹般是先付息後貼息,即貸款人必須足額支付貸款利息後,才能根據相關材料向扶貧部門申請貸款貼息。但不按規定還款的,逾期加息和罰息不予補貼。
此外,個人扶貧貸款的用途也有明確規定,只能用於貧困戶的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等生產經營活動,需要鎮村兩級進行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