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付息壹次還本:
借:管理費用(籌建期間)、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應付利息。
2、到期壹次還本付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分期支付的利息壹般為半年或壹年壹次,構成企業的流動負債,故應計入應付利息科目。
壹次性支付的利息與本金壹起屬於企業的非流動負債,因此計入長期貸款明細項下的應計利息。
壹次性還本付息與分期付息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分期付息是按月或季度向出借人或貸款人支付利息,然後將貸款本金返還給出借人或貸款人。貸款到期日的貸款機構或者貸款人;壹次性還本付息是指在貸款到期日向貸款人壹次性支付貸款的本息。
兩種還款方式相比,壹次性還本付息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要求更高,逾期風險也較大。長期貸款的利息分期支付,到期償還,即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到期還本付息是指到期後壹次性償還本息。